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疗美
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为了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加速医务助理人才的规范化培养,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连续两年对本市名社会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医务助理规范化培训,得到了广泛好评。年该培训项目被列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这标志着医疗美容医务助理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已获得了行业内的充分认可与支持。
今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疗美容医务助理规范化培训班》(项目编号:-20-01-(国))拟定于年8月正式举办,现将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本市社会医疗美容机构内的医务助理。医务助理必须由医学专业院校毕业,具备相关的医疗护理背景,服务于医疗行业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接受美容科医师或护士报名此课程。
二
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以医疗专业为主线、以医疗美容为准绳、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充分考虑医务助理的职业定位和实际需求,内容涵盖医疗法律法规、医疗美容的职业精神和医德、医学美学和医疗美容学、医学心理学、医疗美容咨询服务技能、信息获取与分析技能、医疗美容咨询预设方案技能、围医疗美容诊疗服务技能、医疗美容诊疗后随访与康复指导技能等,与其他医疗技术职业教材相比,更全面、丰富,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
培训日程
本次培训班含48学时,自年8月11日起,每周三和每周五,共6个全天(即8月11日、13日、18日、20日、25日、27日)。9月初安排结业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静安区北京西路号3楼学术报告厅。
四
证书授予
按时参加所有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医务助理可获得医务助理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并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10分,名额有限,满额即止。
五
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会员单位:元/人;非会员单位及个人:元/人。
户名: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账号:
开户行:广发银行静安支行
转账时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及培训内容。
开课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课程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
报名须知
1、培训班接受单位集体申报和个人自行报名。请准确、完整填写《医务助理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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